由于荷蘭法院宣判Tiffany&Co.向Swatch Group支付4.02億瑞士法郎的消息帶動,Swatch集團周一的股價上漲0.3%至每股583瑞士法郎。Swatch于2012年將Tiffany告上法庭,索取38億瑞士法郎的利潤損失賠償額。
Swatch集團CEO Nick Hayek這樣說道:“這個審判結果讓我覺得非常滿意,這充分說明了Tiffany方面的確影響到我們簽署的合作協議,遺憾的是我們原本可以有更多的合作,但是事與愿違,我們接下來選擇和Harry Winston合作。”
Tiffany總裁Michael Kowalski發表這樣的評論:“對于仲裁法庭作出的這個宣判結果我們深表遺憾。”
Tiffany和Swatch集團于2007年簽署了長達20年的合作協議,創辦一個全新公司設計,生產和銷售以Tiffany品牌為名的手表,2011年,Swatch方面表示已經終止了該合作協議,指責Tiffany方面阻礙了雙方的友好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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