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克教母”, 英國設計師,女爵士薇薇恩•韋斯特伍德 (Dame Vivienne Westwood)在與抄襲她設計的設計師的官司中勝訴。
最近倫敦郡專利法院(Patents county Court in London)判定安東尼•愛德華茲爵士(Anthony Edward Knight)服裝系列涉嫌抄襲韋斯特伍德品牌并欺詐消費者。
法官科林•比爾斯(Colin Birss)宣判安東尼•愛德華茲爵士(Anthony Edward Knight)有商標侵權和假冒行為等罪行,而且還侵犯了韋斯特伍德原創的知識產權。
愛德華茲爵士經營著一家名為“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 To Die”的服裝公司,抄襲了韋斯特伍德設計的曾經被“性手槍(Sex Pistols)”樂隊明星約翰尼•羅頓(Johnny Rotten)穿著過的T恤上的朋克標語。1972年曾將自己的店名改為“生命太快,死的太早(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 To Die)”。

同時“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 To Die”也是韋斯特伍德第二任丈夫“性手槍(Sex Pistols)”樂隊主唱馬爾科姆•麥克拉倫(Malcolm McLaren)棺材上的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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